本報訊 (記者傅江平)記者近日獲悉,《廣東省舉報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獎勵辦法》(以下簡稱《獎勵辦法》)將于7月1日正式實施。單宗案件最高獎勵為50萬元,舉報人有特別重大貢獻的則不受此限。 《獎勵辦法》共8章31條,其中列舉了14項舉報內容,包括盜版復制或者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假冒他人專利,偽造或者變造專利證書、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地方標準;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舊充新,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獎勵辦法》規(guī)定,根據(jù)舉報內容與違法事實查證的確鑿程度和配合情況,獎勵等級分為A、B、C三類;單宗案件最高獎勵金額一般不超過50萬元;舉報人有特別重大貢獻的,獎勵金額可以超過50萬元,在一定的標準內上不封頂。 《獎勵辦法》明確規(guī)定,本省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舉報的統(tǒng)一受理、按責轉辦、限時辦結、督查督辦,以及舉報獎勵金的管理、審核、發(fā)放等工作。省市場監(jiān)管局開通電話、傳真、電子郵箱、QQ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體的舉報渠道,并負責舉報處置智慧監(jiān)管平臺的管理和運行等相關工作。 在廣東省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召開的新聞發(fā)布會上,省雙打領導小組負責人、省市場監(jiān)管局局長麥教猛表示,下一步,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將以《獎勵辦法》實施為契機,強化運行機制、強化案件查辦、強化協(xié)同共治、強化督促檢查,全面抓好《獎勵辦法》的貫徹落實,充分調動社會各方參與監(jiān)督的積極性,不斷完善廣東打擊侵權假冒治理體系,讓侵權假冒在廣東無處藏身,使制假售假者傾家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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